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为了加强对我院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班子、毕业班的辅导员以及相关招生专业导师参加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

二、推荐对象、推免项目及名额安排

(一)推荐对象

1. 自愿申请推免生资格、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推免项目与名额

1个项目——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具体名额由研究生院下文确定。

三、推荐考评

(一)推免生基本学业条件

1.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5%。同一课程在正常考试和重修考试中都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可以选用最好成绩计算排名。

2. 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者,同等条件,优先予以推荐。

(二)申报

1. 符合推免生基本学业条件者,可申请推荐考评。

2.破格条件实施细则

在校期间,国家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或某单项(如“挑战杯”、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蓝桥杯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机器人大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和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排名前5)等,下同)一等奖获得者、或在国内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第一作者)1篇以上,可不受推免生基本学业条件限制,直接申报。

(三)推荐考评

学院将根据申请者课程学习积分、科研创新赋分的成绩,参考基本学业条件,按照推免指标1:1.7的比例开展推荐考评。推荐考评由思政考评和综合素质考评组成。

1. 思政考评。学院对学生进行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诚信申报、有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有无任何违法和严重违纪行为等方面的考评,不合格者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推免资格或录取资格。

2.综合素质考评。综合素质考评由三个部分组成:

(1)课程考评(占比40%)。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已修读课程学习成绩积分:(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0.8+公共必修课平均成绩*0.2)*0.4。课程成绩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出具或者学院报教务处盖章。

(2)科研创新考评(占比20%)。

应届毕业生在本科学习期间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和竞赛奖励可适当加分,具体加分项目和分值见《附表:科研创新考评计分表》。

(3)综合评价(占比40%)。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价组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心理素质、外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意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对考生合议打分、写出评语。

(四)排名

申请人以综合素质考评总成绩进行排名。

四、推荐审核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结合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和思政考评情况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栏(电子楼111办公室旁)、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填写的《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审核盖章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工作进行审核,经审定通过的“推免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由学校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三)学校审定通过的“推免生”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后,获推荐的学生才能取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

(四)获得推免资格者,接收和录取工作主要流程均同步在教育部指定网址的“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务必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推免工作时间节点报名和参加复试。

五、本校接收与录取

学院将根据学校规定另行安排。

六、管理与监督

对在申请推荐过程中及入学前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773-5853879

监督电话:0773-5822251

该细则从下文之日开始执行,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师范大学电子工程学院

2021年9月10日

 

 

附表:科研创新考评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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