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师政学工【2025】53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分管本科教学负责人、相关学科专业专家(5名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教师)、毕业班辅导员、本科教学秘书等为组员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
二、推荐工作安排
(一)推免项目
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
2.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推免生的研究生支教团项目。
(二)推荐对象
自愿申请推免生资格并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基本学业条件
(1)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5%。同一课程成绩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
(2)外语要求
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3.破格条件
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并荣获全国科技创新或某单项(如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蓝桥杯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电子设计竞赛、中国机器人大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等)一等奖,或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1篇以上,可不受上述推免生基本学业条件第2点的限制,直接申报。
(四)推荐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等学校下发,各专业不划定名额。
(五)选拔推荐
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进行全面考察,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选拔推荐综合成绩由课程成绩评价、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两部分组成,即综合成绩=课程成绩评价*65%+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35%。
1. 课程成绩评价(占比65%)。申请人在校1至6学期已修读课程学习成绩积分:(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0.8+公共必修课平均成绩*0.2)*0.65。同一课程成绩使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
2.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占比35%)。
申请人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获得的专利和竞赛奖励等成果可适当加分。上述成果原则上以本文件下发前(9月9日)为截止日期,在此日期后、9月12日前另有成果产生的,可补充提交。具体加分项目和分值见《科研创新及素质能力评价计分表》。
3.推荐排名
申请人按推荐项目分类、以选拔推荐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百分制须60分为及格),排名不分专业。
(六)工作流程
1.将方案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2.学生自主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3.学院审核。9月13日前,学院对申请学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检查相关课程是否合格,检查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志愿服务与荣誉表彰、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等情况,对有意愿且符合条件推免的学生进行排序,对选拔推荐的学生名单等情况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人数按不高于学院本科生毕业总人数10%比例,排序从高到低)。学生可同时报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及研究生支教团,最终按相应排名取一项目。
4.学院推荐。按学校下发的指标,9月16日前,学院根据推免名额和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和名次排序并完成公示,及时将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监督机制
对在申请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学院要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切实做好推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
学院建立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学院咨询电话:(0773)5822251 邮箱:251868341@qq.com
学校监督电话:0773-5803280 邮箱:gxsdjyb@gxnu.edu.cn
学院纪委专责监督电话:0773-5835927,监督邮箱:dianzijijian@gxnu.edu.cn
该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从下文之日开始执行。
广西师范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2025年9月9日
附表: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2026年推免工作科研创新及能力素质评价计分表
| 学科竞赛及科技创新 | 学术论文 | 专利 | 其他 |
A(符合条件之一者,加12分) | 一类比赛一等奖。 | 中科院SCI一区发表的学术论文。 CCF A类推荐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 - | 无 |
B(符合条件之一者,加9分) | 二类比赛一等奖。 一类比赛二等奖。 | 中科院SCI二区发表的学术论文。 CCF B类推荐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CCF A类推荐会议发表的学术论文。 | - | 无 |
C(符合条件之一者,加7分) | 一类比赛三等奖。 二类比赛二等奖。 | 中科院SCI三区发表的学术论文。
CCF B类推荐会议发表的学术论文 | 发明专利授权 | 无 |
D(符合条件之一者,加4分) | 三类比赛一等奖。 二类比赛三等奖。 | 中科院SCI四区发表的学术论文。 EI检索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CCF C类推荐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 - | 全国优秀标兵。 |
E(符合条件之一者,加2分) | 三类比赛二等奖。 | 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出版著作。 CCF C 推荐会议发表的学术论文。 |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 自治区优秀标兵。 有参加服兵役经历。 有国际组织实习经历。 |
F(符合条件之一者,加1分) | 三类比赛三等奖。 | - | - | 桂林市优秀标兵。 |
备注: 1.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限参赛队伍前5名。 2.各类竞赛只有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类相关专业竞赛才列入加分范畴,获得的竞赛分类以《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师政教学[2023]168号)为准,2023年9月27日以前获得的竞赛分类以《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科专业竞赛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师政教学[2021]125号)为准。 3.学科竞赛及科技创新、学术论文/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及其他分属不同项目,每个项目只对最高级别成果加分,不同项目可以累加。比如,发表多篇论文的,只对最高级别论文加分,专利和竞赛获奖类似。 4.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著作需排名第一,且广西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论文期刊发表当年非中科院预警期刊,开源期刊降一档次计分。 5.科研创新考评成绩最高不超过35分。 6.各类比赛的金奖等同于一等奖、银奖等同于二等奖、铜奖等同于三等奖。 7.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进行认定和计分。 8.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 9.学术论文需在规定的专业期刊或会议上正式发表,若SCI/EI检索学术论文在线发表需提供SCI/EI检索证明。 |